南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平市众创空间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7-08 发布人:南平科技 打印 关闭
各县(市、区)发展改革和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南政综[2015]201号),为进一步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,引导和推动我市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,现组织开展2020年南平市众创空间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众创空间的运营者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;众创空间成立且已实际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。
2、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,办公工位不少于20个;办公(工位)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80%;属租赁场地的,租期应在5年以上。
3、入驻创业企业(团队)的数量不少于10个;创业企业(团队)应与众创空间签订入驻服务协议;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。
4、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;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职运营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;能够向入驻创业企业(团队)提供研发设计、科技中介、创业培训、政策辅导、项目路演、金融支持、商事代理等专业化服务,每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6次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南平市众创空间申请表(见附件1)。
2、众创空间运营情况介绍,内容包含:众创空间基本情况、运营方案、盈利模式、服务队伍及2个典型案例,并提供含标识的外景、内部环境、活动照片以及位置定位地图。
3、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。
4、入驻的创业企业(团队)名单(内容包括:入驻时间、企业成立时间、简介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入驻协议复印件。
5、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名单、创业导师人员名单。
6、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文件。
7、众创空间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(属租赁场地的,应提供租赁合同)。
三、其它事项
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,并将申请材料和《南平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各一式1份,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南平市科技局。
联 系 人:闫妍(生产力促进中心)
联系电话:8833985
地 址:建阳区童游街道赤岸统建房C区18号楼2单元602室
附件:1.南平市众创空间申请表
2.南平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
南平市科学技术局
2020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