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动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,努力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,2019年-2021年连续三年,由省财政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,引导商业银行按10-15倍比例进行信贷投放,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。现就“科技贷”有关政策宣传如下:
一、贷款服务对象
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(不含单列市)依法设立、依法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,包括省科技型企业、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、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企业、省创新型企业等。
二、合作金融机构
目前与省科技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签订“科技贷”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有:建行福建省分行、兴业银行、交行福建省分行、光大银行福州分行、民生银行福州分行、浦发银行福州分行、招商银行福州分行、人保福建分公司。
三、贷款金额上限
银(保)政模式,单户贷款金额上限为2000万元,续贷三年且成长较好的企业可将额度上限提高到5000万元;银政保模式,单户贷款金额上限为500万元。
四、企业抵押率
借款企业一般只需提供不高于贷款额度30%的合格抵(质)押物,最高不高于贷款额度50%的合格抵(质)押物。
五、综合融资成本
企业综合融资成本(含保险费等)一般控制在年化8%以内,最高不超过年化9%。
六、企业申货流程
各申货企业登录南平市科技局网站(网址
http://kjj.np.gov.cn),下载填写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问卷调查表》,向合作金融机构提出申请;合作金融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独立开展审查、放贷、报备等工作。
各申货企业同时将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问卷调查表》发送一份到南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:
npkwscl@163.com